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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7月18日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4997号建议的答复称,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压紧压实生猪稳产保供责任,指导生猪主产区落实好现有各项政策资金。同时,将结合地方的意见建议,适时研究完善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保供能力。
据了解,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稳生产、稳政策、稳预期等重点工作,促进生猪主产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实行“三抓两保”(抓产销大省、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养殖场数量底线)分级调控措施,重点加大生猪主产区的产能调控力度,稳定能繁母猪存栏量。二是完善生猪主产区奖励机制,中央财政持续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每年支持500个左右生猪调出大县。三是继续补助生猪主产县内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加快生猪品种改良,提高良种化水平。四是引导和鼓励地方加大政策创新力度,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