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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江西、安徽、黑龙江等多地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多家猪场因环保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不乏知名上市猪企的猪场,其中罚款更是最高达到36万元。
此外,湖南、黑龙江、江苏等多地也强化开展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并表示,对拒不整改将立案处罚!
4月19日消息,江西省丰城市联和生态养殖场因畜禽污染,被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处罚3万4400元。
据公告内容,丰城市联和生态养殖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对丰城市联和生态养殖场进行了罚款3.44万元的行政处罚。
丰城市联和生态养殖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构成了畜禽污染违规行为。对此,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其处罚3万4400元。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近期天邦食品控股公司定远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远汉世伟)被安徽省滁州市生态环境局罚款36万元。
2024年4月11日消息,黑龙江寒地金胡羊牧业有限公司因部分养殖废弃物露天堆放在储粪棚北侧,堆存面积大约300平方米,被佳木斯市桦南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万1仟贰佰元整。
据公告内容,黑龙江寒地金胡羊牧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
黑龙江寒地金胡羊牧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1仟贰佰元整的处罚。
拒不整改将立案处罚!哈尔滨双城区强化规模养殖企业畜禽粪污处置监管
记者从哈尔滨双城区召开的畜禽粪污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督导问题推进工作会议获悉,该区将对规模养殖场环境违法问题启动严格检查,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立案处理。
随着天气转暖,及时处理污染物成为生态环境监管的一大重点。双城区各乡镇、街道将对畜禽粪污随意倾倒、粪污收集点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防渗膜破损等畜禽粪污问题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双城生态环境局将对规模养殖场的环境违法问题从严查处,严厉打击粪污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粪污随意倾倒等环境违法问题。
同时,该区将成立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7个部门组成的4个督导组,对全区各乡镇、街道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尤其是畜禽粪污随意倾倒现象进行随手拍,及时反馈给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在加强环境卫生保护宣传的同时,对反馈问题立行立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遏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是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和牛蛙养殖场(户),特别是那些投诉较多、环境问题突出的养殖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投诉养殖场的整改情况,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状况,畜禽粪污的排放情况以及对空气、地表和水体的污染治理情况,水产养殖场尾水的处理情况等。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发现的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相关养殖场发放永兴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防治工作检查汇总表和永兴县养殖场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内容表,明确要求他们按照标准建设排污设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还将组织“回头看”活动,确保养殖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此外,永兴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还将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理念和技术,帮助他们提高环保意识,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4月15日盐城讯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农业农村局联合村居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治理活动,助推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提升。
加强宣传教育。该镇农业农村局结合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畜牧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盐城市畜禽粪污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养殖场(户)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承担各自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主体责任和废弃物污染治理的社会责任。同时通过公告栏、大喇叭、新媒体等形式,积极开展“畜禽养殖粪污专项治理行动”宣传。
全面精准施策。检查人员深入养殖场(户),仔细摸排、认真梳理,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问题清单,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指导养殖场(户)建设配套相适应的粪污处理设施或送到镇畜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置,切实解决养殖场(户)实际问题和难题。
细化责任落实。各村居根据排查存在问题迅速进行部署、整改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考核,谁出问题问责谁。同时,通过与养殖场(户)签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承诺书》等方式,推动养殖场(户)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反复沟通仍拒不整改的养殖场(户),依法移交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
下一步,南洋镇将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查标准,完善畜禽粪污处理排查和整改机制体系,形成常态化监管,推动全镇畜禽养殖业绿色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