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印发《吉林省汛期动物防疫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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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政策风向
摘要

连续遭受强降雨后,死亡畜禽和各种污物随水流动,环境易受到污染。同时,土壤中的病菌被雨水冲出来,也会引发疫病。为消灭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畜健康,必须进行大清扫大消毒。

 

汛期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技术指南

一、加强关键场所预防性消毒

连续遭受强降雨后,死亡畜禽和各种污物随水流动,环境易受到污染。同时,土壤中的病菌被雨水冲出来,也会引发疫病。为消灭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畜健康,必须进行大清扫大消毒。广大养殖场户要在畜牧兽医部门指导下,落实卫生消毒措施,开展消毒工作,防止发生疫情。

(一)消毒范围

养殖场户要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的清扫消毒工作。消毒场所包括畜禽舍、销售场地仓库、中转场地、饮水区、畜禽运输车辆、用具等;特别是要对死亡动物的圈舍进行彻底、多次消毒。

1.对倒塌的圈舍消毒。重点是对死亡动物和圈舍进行原地消毒。

2.对可继续使用的养殖场消毒。大型养殖场要定期清扫,定期用消毒剂消毒,保持圈舍清洁和环境卫生。小型养殖场及散养户,重点是经常性地清扫圈舍和处理粪便,保持清洁。如发生疫情,就要用化学消毒药品或消毒剂进行消毒。

3.对重建的圈舍消毒。除按常规消毒外,还应根据疾病的流行情况增加消毒次数,选择合适的消毒药品。规模化养殖场建立发酵池,发酵处理粪便,防止蚊蝇滋生。

4.用刺激性小的消毒剂,进行带畜禽消毒。

5.对运输车辆和笼具等进行清扫消毒。

(二)常用消毒药品及使用方法

1.生石灰:适用刷棚圈墙壁、桩柱及地面的铺洒消毒等。石灰水的配制方法:1公斤生石灰加4-9公斤水。先将生石灰放在桶内,加少量水使其溶解,然后加足水量。注意石灰水现配现用,放置时间过长会失效。

2.烧碱:2%烧碱溶液可用来消毒棚圈、场地、用具和车辆等。3-5%的烧碱溶液,可消毒被炭疽芽孢污染的地面。消毒棚圈时,将家畜赶(牵)出栏圈,经半天时间,将消毒过的饲槽、水槽、水泥地或木板地用水冲洗后,再让家畜进圈。

3.过氧乙酸:2-5%的过氧乙酸溶液,可喷雾消毒棚圈、场地、墙壁、用具、车船、粪便等。

4.复合酚:复合酚100-300倍稀释液适用于消毒畜舍、场地、污物等。

5.季铵盐类:用3000倍稀释液喷洒、冲洗、浸渍,可用来消毒畜舍、环境、机械、器具、种蛋等。季铵盐类2000倍稀释液可用于紧急预防畜禽舍的消毒。季铵盐类10000-20000倍稀释液可预防储水塔、饮水器被污物堵塞,可以杀死微生物、除藻、除臭、改善水质。

此外,可选用氯制剂、碘制剂、酸制剂等药品,按说明书要求配制后对圈舍环境、器械等进行消毒。要保证消毒药物的有效浓度;防止酸碱消毒剂同时混合使用,影响消毒效果。

(三)消毒次数

环境至少每周消毒两次,圈舍可带畜禽每周消毒3-4次。一旦发生临床病例,应增加消毒次数至每天2次,并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

(四)工作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完成无害化处置工作和消毒工作后,应将脱下的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集中焚烧处理;接触污染物后,应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涂擦双手,消毒作用时间应不低于1分钟,然后用水清洗。

二、迅速开展重大动物疫病补免工作

汛期病原微生物大量滋生,扩散迅速,极易造成疫病流行,畜禽因灾应激导致抵抗力下降,容易感染发病。因此,养殖场户必须做好免疫工作,提高动物抵抗力。

(一)补免要求

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有关规定,重点免疫疫病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规模养殖场应按自场免疫程序实施动物免疫,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要及时联系所在地的动物防疫员进行免疫。养殖场户要立即对新补栏的、没有进行免疫的、接近免疫期的、免疫抗体不合格的畜禽进行补免,要特别强化母猪、断奶仔猪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如果畜禽仍在免疫保护期,要做好抗体监测,并根据抗体水平及周边疫情情况在必要时强化免疫一次。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补免技术方案

对漏免的种鸡、蛋鸡、种鸭、蛋鸭、种鹅、蛋鹅等家禽,按照以下免疫程序补免。14-21日龄进行初免,间隔3-4周加强免疫,开产前再强化免疫,之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间隔4-6个月免疫一次。

对漏免的商品代肉鸡、肉鸭、肉鹅等家禽,按照以下免疫程序补免。7-10日龄时,免疫一次,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需要加强免疫。

疫苗选择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三价灭活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免疫推荐方案、相关产品说明书或者实际需求操作。

(三)口蹄疫补免技术方案

对漏免的牛、羊、骆驼、鹿等口蹄疫易感牲畜,按照以下免疫程序补免。仔猪可选择在28-60日龄进行初免,羔羊可在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犊牛可在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间隔6个月再次进行加强免疫。

疫苗选择:牛、羊、骆驼、鹿免疫O-A型口蹄疫灭活疫苗,猪免疫O型口蹄疫灭活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免疫推荐方案、相关产品说明书或者实际需求操作。

(四)猪瘟补免技术方案

对漏免的猪按照以下免疫程序补免。仔猪可选择在21-35日龄进行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种公猪:21-35日龄进行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6个月加强免疫一次。种母猪:21-35日龄进行初免,60-7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次配种前免疫一次。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免疫推荐方案、相关产品说明书或者实际需求操作。

三、加强监测,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加大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重点对被水淹的圈舍、饲料库及死亡畜禽和被淹畜禽开展病原监测工作。发现疫情要及时采样送检,做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一)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的密度和频率

对怀疑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畜禽要即时采样送检,及时发现和排除疫情隐患。尤其要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病种监测,及时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排除疫情隐患。

(二)加强疫情报告

养殖场要强化疫情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三)对死亡动物及时无害化处理

养殖场户要及时组织巡查和排查,搜集因灾死亡的畜禽尸体,及时对病死畜禽送交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对排泄物密封堆积发酵15天以上处理,对受污染的垫料、包装物等浸泡消毒处理,防止雨水冲刷导致病原微生物扩散和传播。严禁随意丢弃畜禽尸体。

四、强化畜禽饲养管理各项措施

洪涝灾害严重影响畜禽养殖场生产及管理工作,畜禽栏舍被洪水浸泡后,饲养环境中的各种致病菌相应增多,畜禽患病的概率也会大大增加;饲料在高湿、高温的情况下极易发生霉变等。为了能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应制定科学的饲养管理方案。

(一)对畜禽舍周围环境及污物杂物及时进行清理消毒,尽快疏通畜禽养殖场的排水通道,排除舍内的积水,修复加固破损畜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

(二)加强畜禽圈舍的通风换气,控制好舍内温湿度,及时清理粪便,更换垫料,保持良好的饲养环境。商品畜禽达到出栏标准的可尽快出栏,降低饲养密度。

(三)汛期畜禽用饲料应尽量现配现用,保持干燥、清洁。饲料贮存间要通风透气,建议添加防霉剂防止饲料霉变。对于被淹饲料要尽早烘干处理,无法烘干的立即进行销毁。

(四)保证饮水清洁,必要时可选择效力强、毒性小、无残留的消毒剂进行饮水消毒。

(五)可通过增加畜禽饲料中的维生素含量或添加微生态制剂来增强畜禽自身免疫力和抗应激能力。对应激情况下容易发生的细菌性疫病可进行药物预防和保健。

五、强化生物安全措施

为了防止或阻断病原体侵入,汛期养殖场户必须采取一系列预防和控制疫病的综合性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一)降低人员和物品的流动频率,尽量不出场、不进场,减少与外界车辆、人员、物品接触,降低病毒传入养殖场的风险。

(二)减少雨天场区内的生产操作,避免人员串舍和用具交叉,尽量不出售畜禽,也不引种,特殊需要时需对运输车辆进行适当密封。

(三)雨后应喷洒杀虫剂,防止蚊蝇滋生。

(四)加大养殖场外围巡查,对雨水腐蚀和损坏的墙体及时修复,防止鼠类进入。

(五)雨后做好人员通道、畜禽运输通道、饲料运输通道、粪污通道地面的清理和消毒,检查栏舍、仓库等地面是否有渗漏情况,及时进行修缮。

六、做好人员防护

开展防疫、消毒等过程中,工作人员按照生物安全要求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鞋套等防护物品。

汛期屠宰场动物防疫技术指南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验

(一)屠宰动物进场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牛和羊必须佩戴畜禽标识。

(二)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清点动物数量、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准入进场予以卸车,并按产地分类将动物送往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动物不得混群。

(三)对畜禽进行临床检查。检查群体精神状况、外貌、呼吸、排泄物有无异常情况。

(四)对发现异常的个体,逐个进行详细的健康检查。

(五)发现重大动物疫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当立刻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对发病及其同群动物进行隔离控制,禁止动物、动物产品流出场区,并对相关场地、圈舍、用具等进行消毒。

二、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一)屠宰场应设有专职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

(二)屠宰场应在场区出入口、生产区门口设符合要求的消毒池,定期清洗、更换消毒药,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三)进场动物,在进入待宰栏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运载动物车辆进行消毒后离场。

(四)屠宰加工场地和屠宰工具做到宰前、宰后各消毒一次。

(五)屠宰或检疫检验过程中,如所用工具触及带病菌的屠体或病变组织时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六)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对病原体敏感的消毒药,严格按比例配制,消毒药应现配现用,交替使用。

(七)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生活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八)发生动物疫情时的消毒,按国家疫情处理的规定执行。

(九)认真做好消毒记录,如实记录消毒时间、消毒药、消毒浓度、消毒人员等。

三、加强待宰畜禽管理

(一)待宰圈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

(二)定期清洁、消毒,垃圾、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定期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发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四、做好人员防护

从事屠宰、清污、消毒以及死亡畜禽收集、运输、处理的人员,应知悉防护要求,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水靴等防护用具。对一次性防护用品,回收销毁;对循环使用的防护用品,做好消毒处理。处理疑似感染人畜共患病的畜禽时,应及时对个人及环境进行消毒,相关人员接受健康检查,出现不良反应的,应及时就医。

汛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动物防疫技术指南

一、加强病死动物收集管理

(一)汛期因洪涝灾害,动物异常死亡增加,无害化处理厂应增加收集车辆和收集人员,及时回收处理病死畜禽,防止养殖场户乱抛乱扔。收集人员应当按规定线路和养殖户报告的暂储点及时收集沿途各养殖场的病死畜禽,不得遗漏收集点,每天必须及时回厂卸载病死畜禽。

(二)在收集时,收集人员严格按无害化处理操作规定程序实施现场勘验、拍照、收集、转运。现场查验病死猪、牛、羊数量,家禽、兔等重量,动物耳标佩戴等情况,病死动物照片和养殖场信息等。

(三)严格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有病死动物数量超过存栏10%以上或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等异常情况的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控制现场,防止疫情扩散。

(四)车辆驶离装车地点前,要对车轮及车箱外部进行消毒。

(五)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厂,应先在车辆消毒通道内对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消毒。

(六)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厂后,必须验收车厢是否完好,有无泄露,若有车厢损坏造成泄露时,应及时向监管人员报告。

(七)卸完病死动物、动物产品后的运输车辆和相关工具,应及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烘干处理。

二、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一)无害化处理厂应设有专职消毒工作人员,有必备消毒器械,并有15日以上的消毒药品库存。消毒池中的消毒液每两天更换一次,消毒剂品种每三个月更换一次。

(二)无害化处理厂应在场区出入口、生产区门口设符合要求的车辆消毒通道,定期清洗、定期更换消毒药,常年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三)消毒员每天对车辆进口通道、出口通道和处理作业场地进行消毒和冲洗,对冷库每周进行一次密封消毒。所有消毒残留物全部进行焚烧处理,污水全部流入污水处理管道,不得外溢。

(四)无害化处理加工场地、无害化处理工具应做到处理前、处理后各消毒一次;染疫动物捕杀间、冷库应于每批处理结束后彻底消毒一次。

(五)无害化处理过程中,所用设施设备工具与病死畜禽直接接触的,应将工具彻底消毒后再继续使用。

(六)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对病原体敏感的消毒药,严格按比例配制,消毒药应现配现用,定期交替使用。消毒员全面做好消毒工作记录,包括消毒场所、消毒时间、消毒剂名称、消毒浓度等。

(七)保持厂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对冲洗消毒的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大消毒。

三、做好人员防护

(一)进入无害化处理车间工作前,进行更衣,穿戴工作服、帽、胶鞋和口罩。

(二)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如意外裸手接触了动物及其污染物后应立即洗手。

(三)现场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无害化处理车间应保持整洁、干净,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彻底消毒。

(五)离开无害化处理车间时应淋浴、更衣、换鞋,并经消毒后方可离开。

汛期交易及运输环节动物防疫技术指南

一、加强重点区域预防性消毒

连续遭受强降雨及恶劣天气后,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运输车辆及其他用具等重点区域环境易受到污水及污物的污染,容易出现病死畜禽。同时,周边土壤中的病菌被雨水冲出来,也会引发疫病。为消灭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交易和运输环节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落实卫生消毒措施,开展消毒工作,防止发生疫情。

(一)交易市场(农贸市场)消毒

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人员流动性大,物品种类繁多,环境较为复杂,汛期前后易造成畜禽死亡或产品污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消毒范围和消毒对象,有针对性的制定消毒方案。重点针对市场运输道路、畜禽交易区域、摊位、笼具、土壤、垃圾堆、污水沟等区域,应用高压水枪冲洗,用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等消毒剂进行喷洒消毒。每次交易前后,应彻底进行冲洗、消毒。

(二)运输车辆及其他用具消毒

车辆及其他用具在使用前后要清洗、消毒。对车辆要按照高压冲洗-洗涤液除污垢-清水冲净-烘干-低压喷雾消毒的洗消流程,对车辆等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洗消。洗消时要注意,高压冲洗应以车头、车体、车厢、底盘、轮胎挡泥板等为重点,全面除去肉眼可见的污物;然后利用洗涤液刷擦,除去不易冲洗的污垢;最后用低压喷洒消毒机将消毒液均匀喷洒车全身,待消毒剂持续作用1小时以上。对中转、饲养工具等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对金属器具和病死畜禽停放地可火焰消毒。

(三)消毒次数

在汛期前后,应对环境和相关用品至少消毒两次,一旦发生临床病例,应增加消毒次数,并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要保证消毒药物的有效浓度;防止酸碱消毒剂同时混合使用,影响消毒效果。

(四)工作人员消毒

工作人员完成无害化处置工作和消毒工作后,应将脱下的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集中焚烧处理;接触污染物后,应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涂擦双手,消毒作用时间应不低于1分钟,然后用水清洗。

二、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监督管理

加大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汛期后,对交易市场及运输车辆开展病原监测。发现疫情要及时采样送检,做好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严格督促市场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凡上市销售的动物产品必须出具动检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坚决杜绝无证动物及其产品上市销售。

(一)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的密度和频率

重点监测交易及运输环节的环境及病死畜禽采样送检,及时发现和排除疫情隐患。尤其要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病种监测,及时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排除疫情隐患。

(二)加强疫情报告

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及运输车辆相关负责人要强化疫情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强化动物疫情报告,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果断处理,防止疫情蔓延。

(三)对死亡动物及时无害化处理

要及时组织巡查和排查,搜集因灾死亡的畜禽尸体,按照农业农村部《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及时将病死畜禽送交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对排泄物密封堆积发酵15天以上处理,对受污染的垫料、包装物等浸泡消毒烘干后处理,防止雨水冲刷导致病原微生物扩散和传播。严禁随意丢弃畜禽尸体。

三、强化生物安全措施

(一)尽量减少雨天畜禽及产品露天交易,避免雨水冲刷造成环境污染。如遇到恶劣天气,建议休市,暂停相关交易活动,对活畜禽及产品进行消毒。

(二)降低车辆在雨天运输频次,尤其是运输活畜禽时,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污物到处流淌,避免造成畜禽出现应激死亡,特殊需要时,需对运输车辆进行适当密封。

(三)雨后应对环境进行喷洒杀虫剂,防止蚊蝇滋生。

汛期主要疫病防控技术指南

发生洪涝灾害时易发的动物疫病包括炭疽、非洲猪瘟、猪链球菌病、猪肺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

一、炭疽

炭疽是由炭疽芽孢杆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传染病。农业农村部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

(一)诊断及流行特点

本病为人畜共患传染病,各种家畜、野生动物及人对本病都有不同程度的易感性。草食动物最易感,其次是杂食动物,再次是肉食动物,家禽一般不感染;人也易感。

本病呈地方性流行。有一定的季节性,多发生在吸血昆虫多、雨水多、洪水泛滥的季节。

患病动物和因炭疽而死亡的动物尸体以及污染的土壤、草地、水、饲料都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炭疽芽孢对环境具有很强的抵抗力,其污染的土壤、水源及场地可形成持久的疫源地。本病主要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感染。

(二)临床症状

本病主要呈急性经过,多以突然死亡、天然孔出血、尸僵不全为特征。

牛:体温升高常达41℃以上,可视黏膜呈暗紫色,心动过速、呼吸困难。呈慢性经过的病牛,在颈、胸前、肩胛、腹下或外阴部常见水肿;皮肤病灶温度增高,坚硬,有压痛,也可发生坏死,有时形成溃疡;颈部水肿常与咽炎和喉头水肿相伴发生,致使呼吸困难加重。急性病例一般经24-36小时后死亡,亚急性病例一般经2-5天后死亡。

马:体温升高,腹下、乳房、肩及咽喉部常见水肿。舌炭疽多见呼吸困难、发绀;肠炭疽腹痛明显。急性病例一般经24-36小时后死亡,有炭疽痈时,病程可达3-8天。

羊:多表现为最急性(猝死)病症,摇摆、磨牙、抽搐,挣扎、突然倒毙,有的可见从天然孔流出带气泡的黑红色血液。病程稍长者也只持续数小时后死亡。

猪:多为局限性变化,呈慢性经过,临床症状不明显,常在宰后见病变。

犬和其它肉食动物临床症状不明显。

(三)疫情处置

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接到疑似炭疽疫情报告后,应及时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检查,采集病料送符合规定的实验室诊断,并立即隔离疑似患病动物及同群动物,限制移动。对病死动物尸体,严禁进行解剖检查,采样时必须按规定进行,防止病原污染环境,形成永久性疫源地。

本病呈零星散发时,应对患病动物作无血扑杀处理,对同群动物立即进行强制免疫接种,并隔离观察20天。对病死动物及排泄物、可能被污染饲料、污水等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动物舍进行严格彻底消毒。疫区、受威胁区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对病死动物尸体严禁进行开放式解剖检查,采样必须按规定进行,防止病原污染环境,形成永久性疫源地。

本病呈暴发流行时(1个县10天内发现5头以上的患病动物),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疫点出入口必须设立消毒设施。限制人、易感动物、车辆进出和动物产品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运出。对疫点内动物舍、场地以及所有运载工具、饮水用具等必须进行严格彻底地消毒。患病动物和同群动物全部进行无血扑杀处理。其它易感动物紧急免疫接种。对所有病死动物、被扑杀动物,以及排泄物和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物品产品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需要运送时,应使用防漏容器,须有明显标志,并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下实施。停止疫区内动物及其产品的交易、移动。所有易感动物必须圈养,或在指定地点放养;对动物舍、道路等可能污染的场所进行消毒。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并进行疫源分析与流行病学调查。

(四)防控措施

一是环境控制。饲养、生产、经营场所和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建立严格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二是免疫接种。各省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情况,按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免疫方案,确定免疫接种对象、范围;使用国家批准的炭疽疫苗,并按免疫程序进行适时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三是消毒灭源。对新老疫区进行经常性消毒,洪涝灾害时要重点消毒。皮张、毛等按要求实施消毒。

(五)人员防护

动物防疫检疫、实验室诊断及饲养场、畜产品及皮张加工企业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参与疫情处理的有关人员,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做好自身防护。皮张用环氧乙烷高压密闭消毒。

二、非洲猪瘟

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高达100%。感染非洲猪瘟病毒的家猪、野猪和钝缘软蜱等为主要传染源。农业农村部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一)流行特点

非洲猪瘟是我国生猪产业生产安全的最大威胁。当前,该病毒已在我国定殖并形成较大污染面,疫情发生风险很高。非洲猪瘟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接触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猪或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物(餐厨废弃物、饲料、饮水、圈舍、垫草、衣物、用具、车辆等)传播,消化道和呼吸道是最主要的感染途径;也可经钝缘软蜱等媒介昆虫叮咬传播。气溶胶传播非洲猪瘟的风险很低。家猪和欧亚野猪高度易感,无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非洲猪瘟发病的季节性不明显。

(二)临床症状

非洲猪瘟潜伏期、发病率与死亡率:因毒株、宿主和感染途径的不同,潜伏期有所差异,一般为5-19天,最长可达21天。强毒力毒株感染猪的发病率、病死率均可达100%;中等毒力毒株造成的病死率一般为30-50%,低毒力毒株仅引起少量猪死亡。

临床表现分最急性、急性、亚急性、慢性四种。

最急性:无明显临床症状突然死亡。

急性:体温可高达42℃,沉郁,厌食,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脾脏肿大,眼、鼻有黏液脓性分泌物;呕吐;腹泻,粪便带血。共济失调或步态僵直,呼吸困难,出现瘫痪、抽搐等其他神经症状。妊娠母猪流产。病死率可达100%。病程4-10天。

亚急性:症状与急性相同,但病情较轻,病死率较低。体温波动无规律,一般高于40.5℃。仔猪病死率较高。病程5-30天。

慢性:波状热,呼吸困难,湿咳。消瘦或发育迟缓,体弱,毛色暗淡。关节肿胀,皮肤溃疡。死亡率低。病程2至15个月。

(三)病理变化

典型的病理变化是脾脏肿大、易碎,呈暗红色至黑色,表面有出血点,边缘钝圆,有时出现边缘梗死;浆膜表面充血、出血,肾脏、肺脏表面、心内膜有出血点,胃、肠道黏膜弥漫性出血,胆囊、膀胱出血;肺脏肿大,切面流出泡沫性液体,气管内有血性泡沫样粘液;颌下淋巴结、腹腔淋巴结肿大,严重出血。最急性型的个体可能不出现明显的病理变化。

(四)实验室诊断

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与古典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丹毒等疫病相似,必须通过实验室检测进行诊断,可采集发病猪或同群猪的血清样品和病原学样品。

对临床可疑病例,经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或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复检,检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的,判定为确诊病例。

(五)疫情处置与防控措施

目前,非洲猪瘟防控没有批准的疫苗。主要依靠猪场环境控制、猪群健康管理、饲料营养、饲养管理、卫生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生物安全措施,清除病原、减少传染几率。对发生可疑和疑似疫情的相关场点,所在地县级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应立即组织采取隔离观察、采样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限制易感动物及相关物品进出、环境消毒等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疫情确认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

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定及疫情处置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的规定实施。

灾区猪场的消毒:选择有效的消毒剂和消毒方式,开展消毒灭源工作。猪群饮水消毒可以用2-3%的次氯酸钠;空栏和车辆消毒可以用1:200-300的戊二醛或者1:100-300的复合酚;猪场环境可以用0.5%过氧乙酸溶液进行猪舍环境的喷雾消毒;带猪消毒可用2-5%碘制剂、1:100-300的复合酚喷雾;大门消毒池可配置1-5%氢氧化钠溶液进行消毒;工作人员进出消毒通道可使用超声雾化波消毒机雾化1:300的百毒杀进行消毒,或者紫外线照射消毒;粪便等污染物可采用堆积发酵或者焚烧的方式。

对猪场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做到“五要四不要”。“五要”:一要减少猪场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猪场;二要在人员和车辆入场前彻底消毒;三要对猪场实施“全进全出”饲养管理;四要对新引进的生猪进行隔离;五要按规定申报检疫。“四不要”:一不要使用泔水喂猪;二不要放养生猪;三不要从疫区购买生猪;四不要瞒报、迟报疑似疫情。

曾发生过非洲猪瘟的地区,应关注掩埋点消毒,防止因洪水造成二次污染。

三、猪链球菌病

猪链球菌病是由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农业农村部将其列为的二类动物疫病。

(一)诊断及流行特点

不同年龄、品种和性别猪均易感,也可感染人。

链球菌常存在于正常动物和人的呼吸道、消化道、生殖道等,感染发病动物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内脏器官及关节内均有病原体存在。

病猪和带菌猪是本病的主要传染源,对病死猪的处置不当和运输工具的污染是造成本病传播的重要因素。

本病主要经消化道、呼吸道和损伤的皮肤感染。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夏秋季多发。呈地方性流行,新疫区可呈暴发流行,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老疫区多呈散发,发病率和死亡率较低。

(二)临床症状

可表现为败血型、脑膜炎型和淋巴结脓肿型等类型。

败血型:分为最急性、急性和慢性三类。最急性型发病急、病程短,常无任何症状即突然死亡。体温高达41-43℃,呼吸迫促,多在24小时内死于败血症。急性型多突然发生,体温升高40-43℃,呼吸迫促,鼻镜干燥,从鼻腔中流出浆液性或脓性分泌物。结膜潮红,流泪。颈部、耳廓、腹下及四肢下端皮肤呈紫红色,并有出血点。多在1-3天死亡。慢性型表现为多发性关节炎。关节肿胀,跛行或瘫痪,最后因衰弱、麻痹致死。

脑膜炎型:以脑膜炎为主,多见于仔猪。主要表现为神经症状,如磨牙、口吐白沫,转圈运动,抽搐、倒地四肢划动似游泳状,最后麻痹而死。病程短的几小时,长的1-5天,致死率极高。

淋巴结脓肿型;以颌下、咽部、颈部等处淋巴结化脓和形成脓肿为特征。

(三)疫情处置

发现疑似猪链球菌病疫情时,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要及时派员到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症状检查等,并采样送检。确认为疑似猪链球菌病疫情时,应立即采取隔离、限制移动等防控措施。

本病呈零星散发时,应对病猪作无血扑杀处理,对同群猪立即进行强制免疫接种或用药物预防,并隔离观察14天。必要时对同群猪进行扑杀处理。对被扑杀的猪、病死猪及排泄物、可能被污染饲料、污水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舍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周围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本病呈暴发流行时(一个乡镇30天内发现50头以上病猪、或者2个以上乡镇发生),应对疫点内病猪作无血扑杀处理,对同群猪立即进行强制免疫接种或用药物预防,并隔离观察14天。必要时对同群猪进行扑杀处理。对病死猪及排泄物、可能被污染饲料、污水等按附件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可能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畜舍进行严格彻底消毒。交通要道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派专人监管动物及其产品的流动,对进出人员、车辆须进行消毒。停止疫区内生猪的交易、屠宰、运输、移动。对畜舍、道路等可能污染的场所进行消毒。对疫点内的同群健康猪和疫区内的猪,可使用高敏抗菌药物进行紧急预防性给药。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的所有猪按使用说明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对于猪的排泄物和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物品均需进行无害化处理。猪尸体运送时,应使用防漏容器。

(四)人员防护

参与处理疫情的有关人员,应穿防护服、胶鞋、戴口罩和手套,做好自身防护。

四、猪肺疫

猪肺疫(猪巴氏杆菌病)是由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

(一)流行特点

多杀性巴氏杆菌能感染多种动物,猪是其中一种,各种年龄的猪都可感染发病,小猪和中猪的发病率较高。病猪和健康带菌猪是传染源,病原体随分泌物及排泄物排出体外,经呼吸道、消化道及损伤的皮肤而传染。带菌猪受寒、感冒、过劳、饲养管理不当,使抵抗力降低时,可发生自体内源性传染。猪肺疫常为散发,当猪处在不良的外界环境中,如寒冷、闷热、气候剧变、潮湿、拥挤、通风不良、营养缺乏、疲劳、长途运输等,致使猪的抵抗力下降,这时病原菌大量增殖并引起发病。另外病猪经分泌物、排泄物等排菌,污染饮水、饲料、用具及外界环境,经消化道而传染给健康猪,也是重要的传染途径。也可由咳嗽、喷嚏排出病原,通过飞沫经呼吸道传染。此外,吸血昆虫叮咬皮肤及粘膜伤口都可传染。本病一般无明显的季节性,但以冷热交替、气候多变、洪涝灾区高温季节多发,一般呈散发性或地方流行性。

本病常见于中、小猪发病;一年四季中,以秋末春初及气候骤变季节发生最多。

(二)临床症状

本病潜伏期1-5天,一般为2天左右。主要症状为体温明显升高(42.2℃),食欲废绝,呼吸极度困难,持续性咳嗽,可视黏膜发脓性结膜炎,先便秘后腹泻,耳根、腹侧、四肢内侧出现红斑,死亡率高达50%。临床症状分为最急性、急性和慢性三型。最急性型多见于流行初期,常突然死亡。病程稍长者,体温升高(40-42℃),食欲废绝,全身衰弱,卧地不起。结膜充血、发绀。耳根、颈部、腹侧及下腹部等处皮肤发生红斑,指压不全褪色。最特征症状是咽喉红、肿、热、痛,急性炎症,严重者局部肿胀可扩展到耳根及颈部。呼吸极度困难,口鼻流血样泡沫,多经1-2天窒息而死。急性型主要呈现纤维素性胸膜肺炎。除败血症状外,病初体温升高达40-41℃,痉挛性干咳,有鼻漏和脓性结膜炎。初便秘,后腹泻。呼吸困难,常做犬坐姿势,胸部触诊有痛感,听诊有哕音和摩擦音。多因窒息死亡。病程4-6天,不死者转为慢性。慢性型主要呈现慢性肺炎或慢性胃肠炎。病猪持续咳嗽,呼吸困难,鼻流出黏性或脓性分泌物,胸部听诊有啰音和摩擦音。关节肿胀。时发腹泻,呈进行性营养不良,极度消瘦,最后多因衰竭致死,病程2-4周。

(三)鉴别诊断

本病的最急性型病例常突然死亡,慢性病例的症状、病变都不典型,并常与其他疾病混合感染,单靠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难以确诊,应根据流行病学、症状、病理变化及细

菌学检查的综合资料分析、判定。注意与猪瘟、猪丹毒相区别。最急性病例,咽喉部的肿胀和炎症,剖检时的胶冻样浸润都与败血型的炭疽相似,但猪急性炭疽很少发生,且不形成流行。剖检时炭疽脾脏肿大与猪肺疫不同,如取局部病料细菌学检查,两者病原形态等有明显的不同,易于区别。

(四)防治措施

在部分健康猪的上呼吸道带有巴氏杆菌,由于不良因素的作用,常可诱发本病。因此,预防本病的根本办法,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降低猪体抵抗力的一切不良因素,加强饲养管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以增强猪体的抵抗力;每年春秋两季定期进行预防注射,以增强猪体的特异性抵抗力。

发病时,隔离病猪,及时治疗。病猪可用青霉素水剂40万单位肌肉注射,每天2-3次,连用3-5天。链霉素为1g,每日分2次肌肉注射。20%磺胺噻唑钠或磺胺嘧啶钠注射液,小猪为10-15mL,大猪为20-30mL,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日2次,连用3-5天。

对洪涝地区做好消毒和护理工作。猪舍的墙壁、地面、饲养管理用具要进行消毒,粪便废弃物堆积发酵;必要时,对发病群的假定健康猪,可用猪肺疫抗血清进行紧急预防注射,剂量为治疗量的一半;患慢性猪肺疫的小僵猪淘汰处理为好。

五、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俗称蓝耳病)病毒变异株引起的一种急性高致死性疫病。农业农村部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一)流行特点

蓝耳病病毒在我国猪群的感染率很高,猪群抗体阳性率在10-88%,目前,蓝耳病病毒在猪场的持续性感染是该病在流行病学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感染猪的血清、淋巴结、脾脏、肺脏等组织可以存活很长时间,并可向环境排毒。日龄大的猪和种猪表现为隐形感染。在我国,种猪带毒现象比较严重,从母猪血液和公猪精液经常可以检测到蓝耳病病毒,病毒可通过胎盘和精液传播。带毒母猪和感染母猪可表现出发情障碍,如滞后产、不发情等。

(二)临床症状

体温明显升高,可达41℃以上;眼结膜炎、眼睑水肿;咳嗽、气喘等呼吸道症状;部分猪后躯无力、不能站立或共济失调等神经症状;仔猪发病率可达100%、死亡率可达50%以上,母猪流产率可达30%以上,成年猪也可发病死亡。

(三)疫情处置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猪出现急性发病死亡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或了解临床怀疑疫情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诊断以确认疫情。

判定为疑似疫情时,应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生猪及其产品和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实施严格的消毒措施。对病死猪、污染物或可疑污染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对发病猪和同群猪进行扑杀并无害化处理。

确认疫情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疫点内,扑杀所有病猪和同群猪;对病死猪、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疫区内,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等进行彻底消毒;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对受威胁区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并加强疫情监测。

(四)防控措施

加强监测力度。对种猪场、隔离场、边境、近期发生疫情及疫情频发等高风险区域的生猪进行重点监测。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监测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做好预警预报。农业农村部指定的实验室对分离到的毒株进行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特性分析与评价。

提高免疫质量。对所有生猪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免疫。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时,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进行紧急强化免疫。各级动物疫控机构定期对免疫猪群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根据群体抗体水平消长情况及时加强免疫。

加强饲养管理,实行封闭饲养,建立健全各项防疫制度,做好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

信息来源: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